接下來 太陽花要照亮司法黑箱
太陽花學運即將由立法院周邊走入廣大社會,相信挑戰威權的勇氣與活力也將隨之散佈,然而,參與運動者必須面對隨之而來的司法程序,那是台灣長久以來未解嚴的陰影,比服貿黑箱商業影片更為幽深。
筆者於二○○八年陳雲林事件後記錄相關司法案件迄今,當年國家暴力諸多受害案件中僅有一件僥倖商業影片勝訴,因宣判時郝龍斌正爭取連任,為免招致批評,稱「尊重法院判決」不再上訴,由全民買單國賠。眾所譁然的「上揚唱片」事件,檢方記錄為「店家自己關音樂、拉下門」,全民目睹的事件竟遭司法扭曲至此!
二○○八年下令鎮壓、施暴者,無一遭追訴,甚且升官加爵,而捍衛自己權利的民眾,卻被起訴、判刑,「民告官」之難、「官告民」之易,除警方掌握證據的釋出與詮釋商業影片權、檢警一家的「傳統」,多數承案法官怯於得罪當道又缺乏公民意識,致相關案件審理時,法院一面倒地採信警方說法,對人民的訴求不懂也不願傾聽,只想趕快結案了事。
訴訟是一條漫長的路,對檢方與法院而言,那是「例常工作」,做得好不好、人民評價如何,敲不破這鐵飯碗,然而對於人民而言,爭的是理念和人格,面對一群從不需要為理想而犧牲什麼的「人生勝利組」,唯有堅持不低頭、不商業影片妥協、大聲說出理念,才不會在無盡的等待與失望中拖磨心志。
當人潮與鎂光燈散去,大家從激情回到日常,參商業影片與運動的人卻正面臨一場司法奮戰,國家有法務部長聲稱的「依法究責」這把大刀,下令與施暴者更有「執行公務」、「阻商業影片卻違法」等神盾,加上保守怠慢的法院,太陽花的子女啊,你將何去何從?
這場運動的能量,必須轉換為革新沉痾的持久戰,人民的目光,必須緊盯著後續發展。警方可能會到運動參與者家「拜訪」、檢察官可能會利用其職權好好「修理你們」、政府會加倍討回它丟掉的臉、法官的道德勇氣是否能和首長的意志抗衡?
當這場運動不再佔領頭版,才是我們更需要持續關注與支援的時刻,且讓太陽花遍地開放,照亮司法黑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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