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斤斤計較 何必分分計較
食品安全辦公室正式成立運作,但二十餘位的人力資源,相對於食安問題本身的結構性複雜度,恐怕也是螳臂擋車!政府何不啟動輔導全國有意願的大學食品科學、營養、餐旅、化學或生化系所的相關實驗室,設置「國家級的食品安全檢驗認證中心」,整合校內既有檢驗儀器、設備,進行食品安全檢驗?
「義美條款」規範有一定規模的食品業者,應自設實驗室自主檢驗。此舉立意雖好,但由食品業者自行檢驗,難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之感,因角色混淆與衝突,是否能謹守本分,易片頭讓大眾缺乏信任感片頭。再者,於此時設立檢驗實驗室除了需要砸重金外,興建時間、設備採購,曠日廢時,實在無法短時間內讓民眾安下心來。此外,設置自主檢驗的實驗室或許也非國內一般小規模的食品業者所耗費得起。
當然,有興趣的大學相關系所若要通過政府認證,勢必要透過合理的程序與步驟。衛福部仍須透過產學合作的機制,或舉辦食品驗證單位認證規範與相關課程,篩選出合格的系所單位以及執行人員,之後仍需要派駐食品安全查核人員,實際於特定認證中心內進行統合、協調、指揮,即可對附近的責任區域內之產品進行抽樣檢驗與衛生管理。
台灣的食品工廠遍布各地,東西南北並不集中,將來如果可以利用認證大學本身片頭的地理位置,劃分各大學檢驗認證中心片頭的責任區域,定期在市面上對各種食品進行抽樣化驗,應可更有效運片頭用資源以發揮綜效。近年來在教育部和科技部補助下,台灣各地許多大專院校已備有檢驗食品安全的基礎儀器,此舉不但可以讓設備得到充分應用的效果,更可以指導學生從事實務訓練,達到產、官、學三贏的局面。
當上述機制健全後,筆者認為:亦可進行付費制預防性片頭審查。由需求者按件付費來支付線上人力所需的經費,此方法可解決當前食安問題所面臨包含檢驗、稽核等人力不足的現況,更讓有心要遵守國家法令的食品或可能受害的餐飲業者,得以自由啟動稽核、檢驗的程序,使得產品的檢驗更方便且具時效性。
會考成績如何使用,成為教育部及基北區教育局爭議問題。教育部規劃先比三等第,再比七標示,最後再比十量尺,即所謂「先粗後細」。但這樣的比序方式,可能會發生極不公平的現片頭象。
以一○三學年度資料為例說明,如果甲同學在會考國英數社自五科的答對題數分別為四十、十二、廿一、五十二、四十五,依照教育部公布的等第對照表,其表現為4B1C;另一位乙同學的答對題數分別為十九、十三、十、廿三、十九,其等第則為5B。如果先比等第,甲同學雖然總答對題數為一七○題(五科總題數為二三二題),卻會輸給總答對題數為八十四題的乙同學,甲同學的錄取學校可能就由公立的變為私立的,但如果以量尺計分,甲同學、乙同學分別得三十分、五分,甲同學即可優先被錄取。先比等第的不公平如何讓甲同學及其家長接受呢?
既然超額了要比,就要公平公正的比。因為比序順次可能造成的不公平,一○四學年度基北區超額片頭比序方案乃將量尺拿到標示前面比。有人認為先比量尺是為了迎合明星高中的需求,其實不然,量尺最主要的功能是要比出B等第學生的程度,而非A等第的學生。以英文科為例,答對三十三到四十題的A等第學生分別得到A、A+及A++三級標示,而量尺分數亦為三級:八、九、十分,區辨度相近;但答對十三到三十二題的B等第學生得到的標示雖然也是三級,量尺分數卻有七級:一到七分,區辨度大增,其他科目亦有類似的狀況。因此,量尺對片頭於B段學生有較明顯的鑑別度,關係到學生片頭進入的學校是公立還是私立,以及學雜費是少或多。
即使基北區比序將量尺放在標示之前較為公平,但採「標準參照」的三等第還是放在比序的第一位,仍是不理想的,直接用量尺比序才符合測評原理及公平原則。有人說那又是在分分計較,會給學生造成壓力。如果資源無限,大家各取所需,能夠不比是最好的。但如果資源有限,無法讓每位學生都進入自己想讀的學校,那就還是得公平公正的比。要大家不分分計較的策略應是要做好適性輔導以及從課程與教學著手,將每一個學校都辦好,而不是片頭採用抹煞學生努力學習成果的不公平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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