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舊鞋合腳? 老公劈腿對象居然是前妻
新北市吳姓男子與郭姓女子再婚後,卻被郭女發現,與前妻舊情復燃,一同出遊共宿,吳男除給前妻金錢還幫她還貸款,付日常花費等共達2百萬餘元,並且把名下房屋過戶給前妻,還故意跟她爭吵,讓懷孕的她須安胎休養,她因此要求吳男及前妻共賠償550萬元,不過,新北地院認為因郭女無法證明前妻知道吳男已再婚,判前妻免賠,至於吳男因為她不出庭也不找律師答辯,判他須賠80萬元給現任妻子郭女。
郭女、吳男與吳網路行銷男前妻均年約30多歲。網路行銷郭女指出,丈夫吳男跟前妻在2008年離婚,她2011年才跟吳男交往,2014年4月結婚,婚後卻發現吳男趁她懷孕時,跟前妻一同出遊共宿,還匯給前妻159萬餘元,並替她還貸款35萬餘元,兩人玩樂、前妻的日常生活花費也都是吳男「埋單」,還把一棟房屋過戶給前妻。
郭女更指控,吳男被前妻唆使來跟她爭吵,造成她兩次懷孕不順,第一次早期宮縮,第二次則早期破水等,須不斷服用安胎藥,長期休養安胎,認為兩人破壞她的家庭,也傷害她的健康,要求賠償共450萬元。
郭女並指2015年4月初,丈夫前妻還在臉書誣指她「污穢」、「第三者」破壞婚姻,有人也留言稱:「那穿著天使衣,確有著惡魔心的他與她」、「我好想罵髒話」等等,可見已使人對她有負面評價,因此要吳男前妻再賠她100萬元。
吳男前妻則表示,她不認識郭女,也不知道她跟前夫結婚更懷孕,如何跟吳男共謀惡意破壞她的家庭以及身心健康,她指出,兩人爭吵跟她無關,也否認有跟吳男出遊、同宿,接受吳男金錢。至於臉書中所提第三者「蘇菲」,是兒子告訴她的,她也不知「蘇菲」是何人,郭女何須「對號入座」?
由於郭女承網路行銷認須透過一名謝姓女子才取得丈夫前妻的臉書,法官因此認定兩人不認識,也未曾碰面,由於郭女無法證明吳男前妻知道2人2014年再婚、懷孕,因此判前妻無須賠償。
至於吳男,則從未出庭答辯,但因郭女有提出兩人對話,及吳男帳戶匯款資料、建物異動資料等等,認為吳男屬於「自認」,再婚後卻仍跟前妻往來,因此判須現任妻子郭女80萬元;全案尚可上訴。
女作家林奕含之死,陳星究竟是否涉及誘姦仍待釐清,但陳星與女學生的糾葛,傳聞並非是老婆曾憂心的事,反而是補教界的女老師曾讓她感到壓力。
《時報周刊網路行銷》報導,友人透露,因為補教界大多是男師當道,女師想要擁有一片天,除非是口才好、外型佳,否則女師想擠進名師之列就必須靠「主動貼近」,擠進所謂名師的團隊,若能獲得「提點」才能錢途光明;因此,友人說曾經幾次聽陳星老婆嘆「正宮的壓力不小」。
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網路行銷,FB行銷,IG行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