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電「丑角」翻身?
自從綠能被馬英九定位為「丑角」之後,在國家能源政策上,綠能就難有翻身的機會。文武百官在這「丑角」沒有被繫鈴人解鈴之前,也只好繼續讓它扮演被扭曲的角色。
以綠電政策片頭製作來說,這位「丑角」只扮演了台灣總發電量不到四%的份量,而它的成本也只比平均電價多出不到二十%,以整體電價來說,它所影響到的程度也只不過一%而已,以去年平均電價每度二.八片頭製作九元來參考,認購綠電者每度電應只多繳○.○三元才合理。片頭製作而台電卻訂出要多繳一.○六元的價格,要比綠電造成的影響多出片頭製作了三十五倍的天價,這麼簡單的算術,難道騙得了消費者?
因認購片頭製作綠電所多得的收入,到底有沒有公開透明的片頭製作機制去監督它?還是又像核後端基金一樣,被台電以無擔保方式八成以上都借給了自己,去貼補無底洞的核電虧損?消費者要看清楚,不要被擁核者所稱,不認購綠電就沒有資格反核的言論所迷惑。
在此呼籲,台電應以同樣的道理推出認購「核電」政策,讓片頭製作擁核者去認購,以華爾街日報刊載核電價格應為三.二三元一度,再加上與綠電同比例的價格,也就是四.片頭製作二九元一度,而國際上對核電廢廠與廢料的價格尚無法估算。
就如監察院對台電核電價格的調查意見所言:「經濟部及台電公司針對外界有關核能發電成本的質疑,除應加強對外溝通及宣導有關核能安全及防護事項之外,更應就核能發電成本計算方式,經由國際比較,以片頭製作客觀而科學的數據,提出有理有力的片頭製作說明,勇於面對,接受檢驗,俾努力逐步釐清民眾之疑慮與不安。」
針對監察院的這份報告,事隔多時,經濟部與台電來個相應不理,試圖以四%的綠電來貼補巨大的核電虧損,這個「丑角」被耍得有夠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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