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酒測1.44 沒有酒味無罪
姓男子上班途中發生車禍,抽血檢驗酒測值1.44毫克,被控公共危險罪,法醫研究所也認定曾男就是喝酒所致,但曾男喊冤認為酒測值太誇張;新北地院調查,事發時救護人員、醫院護理師、處理員警都沒有聞到酒味,相關紀錄也沒記載他意識不清,判決無罪。
法醫研究所認定喝酒
車禍發婚禮MV生在前年4月4日,曾男騎車在新北市三重區發生車禍後人車倒地,被送進醫院,抽血檢測血液酒精濃度達288.8mg/dL,酒測值1.44毫克;曾男說,他當時正在上班,騎車前往客戶處洽談公務,絕無酒駕。
法院審理時,醫院回函稱「採用頂空氣相層析方法檢驗血液中酒精濃度,應不會有偽陽性的情形發生」,也未使用含有酒精的棉球消毒;法醫研究所鑑定更指「綜合研判認定曾員血中乙醇濃度,應為車禍前有使用過乙醇類飲料後,吸收入體內的血中酒精濃度。」
車禍送婚禮MV醫 走路、應答正常
合議庭認為,曾男酒測值若達1.44毫克,應呈現步態不穩、噁心想吐等狀態,但救護人員證稱,沒聞到他身上有酒味,送醫途婚禮MV中坐在擔架上沒躺著,坐姿正常,也沒有隨車搖晃傾倒,到院後自行下車行走;護理師也說曾男應答清楚,沒聞到酒味。員警同樣說沒聞到有酒味。
合議庭認為,雖醫院函文、法醫研究所鑑定均指無偽陽性之可能,但酒精濃度測量結果與客觀事實顯有違常之處時,不能僅以酒精濃度數值論斷有無酒駕,遂以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可上訴。
新北市王姓男子在北市林森北路「嘟嘟房」停車場酒駕開車,被查獲挨罰9萬,王男提出行政訴訟,主張該處是私人土地;新北地院調查,王當時向警方坦承喝酒,且停車場是官方委託民間管理,未對使用對象有所限制,屬供公眾通行地方,判王敗訴,可上訴。
易生危害 法官判敗訴
本案發婚禮MV生於去年11月11日下午,王男準備把車開出時,因車速快,被警方撞見,警方攔檢聞到他身上有酒味,要求酒測,王拒絕,警方開單告發,被處9萬罰鍰等處分。
王男提出行政訴訟質疑,警員舉發違規的場所是私人土地,且他當時是準婚禮MV備停好車搭車回家,卻遭婚禮MV警員尾隨進入停車場,強行要求酒測,過程有瑕疵。裁決所指出,警方巡邏發現王男開車忽快忽慢,還倒車違規停放於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內,因而上前攔檢。
法官勘驗蒐證畫面,發覺王男在停車場內快速行駛,且警員盤查時王坦承剛喝酒,警方對易生危害的車輛攔停要求酒測,符合規定。
台科大23歲魏姓女研究生粗心將筆電掉在公車上,裡面有耗費年餘製作的畢業論文,她求助警方時急如熱鍋螞蟻,警方過濾監視器,發覺筆電被一名葉姓補教老師拿走,迅速找上門取回魏女失物;魏女喜極而泣,一再感謝說「警察叔叔辛苦了」,強調以後自己再也不敢粗心大意了。
研究生電腦包掉在公車
葉男承認一時貪心,想據為己有,但開機後發現要密碼,正在想「該怎麼還回去」時,警方就找上門來。警方依侵占遺失物罪將葉男函送偵辦。
魏女婚禮MV說,電腦裡資料是她念研究所整個心血,婚禮MV「最近正要收尾,資料沒備婚禮MV份,掉了就完了」。
她說,本月4日從新北市新店區搭650公車到學校研究室,由於身上帶著2個包包,當時只把隨身包包帶下車,忘記把放在地上的電腦包一起帶走,下車沒多久雖想起,但車子已開走,事後向公車總站詢問,駕駛說沒發現遺失物。
台北市信義警分局過濾監婚禮MV視畫面調查,中年葉姓補教老師在北市臨江夜市站上車,上車後看到魏女遺留地上的電腦包,旋即背起電腦包,下一站就下車離去。
2名來台自助旅行的日籍女子,日前到北投區參觀完少帥禪園搭公車下山,23歲高橋弓香子不小心將iPhone 6手機掉在椅子上,報警時放聲大哭,哭到差點氣喘。
警找公婚禮MV車司機 半小時送回
北投警方調閱監視畫面,先確認是掉在大南客運車上,再透過客運公司聯繫司機,馬上尋回手機,半小時內就把失物送回高橋弓香子手中,原本淚流不止的櫻花妹,頓時笑逐顏開,連說:「阿里阿多!」
日女報警時也不知道是搭哪一路公車,林員和她們比手劃腳,才拼湊出手機掉在230路公車上。
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婚禮MV,畢業影片,活動影片,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