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媳婦只會吃不會做 婆婆因這事出手了
哥哥和大嫂回家吃飯IG行銷,大嫂永遠都是開飯前才到餐桌,坐下來直接吃,飯後也不會幫忙洗碗或切水果,讓身為小姑的她看不下去。
一名女網友在臉書「靠北婆家」po文指出,哥哥婚後搬出去住,常回家吃飯,但每次都是她和哥哥在廚房幫忙媽媽,「嫂嫂永遠是要開飯前才會到,坐下來直接吃。」飯後也不會幫忙洗碗或是切水果,都是IG行銷原po、爸爸或哥哥洗碗。
她曾用撒IG行銷嬌口吻跟大嫂說:「這次換你洗碗或是切水果」,大嫂都會轉頭要原po哥哥幫忙做,她說,媽媽不准她抗議,認為這是哥哥甘願的。但有天,大嫂喝完咖啡要離開時,媽媽把她叫住,要她把客廳的咖啡杯洗好、收起來。大嫂愣住,看了原po哥哥一眼,哥哥知道媽媽是認真的,大嫂只好乖乖脫鞋子,把杯子拿去廚房洗。
哥哥嫂嫂離開後,媽媽說:「大家的事情,比如煮飯、洗碗、切水果,大嫂不願參與,這就算了。但是她自己的事情像喝過的咖啡杯要自己收、自己洗,這是起碼的。」
新北市某國小一名早被列入不適任教師輔導的謝姓女老師,日前因逼迫一名小二聽障生拔下助聽器上課,遭家長投訴引起軒然大波,校方原本依《教師法》教學不力為由,將於本周四(11日)召開考核會討論懲處,IG行銷教育局認為情節重大今天祭出重懲並加速流程,強調該師行為確屬不當,已違反《教育基本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涉剝奪兒童受教機會,建議校方予以記大過,緊接將再開教評會,最快於本月底解聘。
新北市教育局指出,謝姓IG行銷老師行為確屬不當,尤其對身心障礙孩子,IG行銷老師應該要付出更多的關懷,此事發生的第一時間,已要求學校調整該師課務,並針對其違反教育相關法令情事,提請考核會予以記大過,並要求學校召開教師評議委員會,進行實質審議該師是否適任,最重將予以解聘。
教育局補充說,該師涉及違反法令包括第一:《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2項「學生之學習IG行銷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第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6款「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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