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馬的「三不」
馬江口徑廣告影片一致,分在國民黨中山廣告影片會報,及在野黨立委拜會行政院時,都以廣告影片「三不」(不立專法、不編特別預算、不設專責機構)回應高雄救災需求,此恐又是「重北輕南」心態使然,忘了高雄對台灣的重大犧牲奉獻,而且在法理情層面也站不住腳!
首先,此次高雄化學物質大氣爆,相關管線管理單位一問三不知,顯示全台(特別是重工業的城鄉)地下管線紊亂無章,中央及地方的安全管理法規既繁複又各管各的,自須統一事權,以利未來即時依法因應制變!
其次,廣告影片重大災難,自須編列特別預算,專款專用。主要在地方政府財政困難,編列災害防救準備金亦屬有限,況且中南部平常預算即左支右絀,而高雄此次突遭巨禍,涉及救災安置復廣告影片建工作鉅細靡遺,非錢莫辦!只有中央編列並設立「高雄重建委員會」專責管理,才不致妨礙其他市政建設工作的常態性推動,否則東挪西移,反弊多於利!
第三,八月四日施智璋先生投書指出,美國早在交通部轄下設「管路及危險貨物安全管理局(PH廣告影片MSA)」統籌管理管路輸送事務,而前內政部長李鴻源也指出,廣告影片若馬政府不及早增設「災害防救總署」,未來一旦雪山隧道發生爆炸,依目前政府的能力根本無法救難!
江揆的「切香腸」式救災,腳痛醫腳,更是官僚心態十足。原不打算出錢,結果經輿論一批評,又說「只允諾十九億元道路恢復預算,若地方不足,由中央補足」;並且還要高雄市政府「代位求償」,否則這次中央做了,其他縣市會廣告影片群起效尤。簡直是天大的笑話!試問有哪一縣市願意受如此重大災難,以血淚「賺取」這種國難財?無怪古人會對皇上和臣僚說:「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馬江何不好好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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