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台灣司法管轄權 拱手讓人
高榮志:與主權不彰無法脫鉤
呂秋遠認為,宣傳行銷本案確實有司法互助的空間,但問題在於「台灣明明有司法管轄權卻拱手讓人」,尤其中國法制目前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台灣卻甘願把國人丟給中國去審判,充分顯示台灣政府就是因為主權問題宣傳行銷,才不敢大聲主宣傳行銷張司法管轄權,怎麼會跟主權問題無關?
呂秋遠說,司法互助協議有兩個原則,一個是「人、卷合一」,一個則是「各自審理」,也就是犯人與卷證應該同步移送,且兩國應各自審理各自的部分,例如過去東南亞各國曾發起跨國掃蕩詐宣傳行銷騙集團行動,事後就是台籍與中籍嫌犯各按國籍遣返受審,此次中國硬把台人抓回中國,已是單方面打破協議,擺明是「老子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馬英九此刻還在談互助協議,顯然沒搞清楚狀況。
高榮志指出,現在的狀況是只有宣傳行銷中國可以選擇遵不遵守協議,中國「選擇性」配合台灣司法,藉此來操弄影響台灣政府與輿情,究其根源,就是因為馬政府無法彰顯台灣主權,才導致兩岸司法互助協議變成中國可以片面無視的假協議。
不過也有法界人士另有看法,律師林俊峰認為,馬英九總統可能說得太直接,讓國人覺得無法接受,但說法大致沒錯。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指出,根據二○一一年菲律賓將十四位台嫌遣中後所交涉的模式,兩岸人民在第三國犯罪,就有嫌犯與證物一起移送、中國及台灣分別遣返等兩大原則。但接連在肯亞案創設
宣傳行銷「台人先送中國模式」,再於馬來西亞案創下「給人不給卷證模式」,雙雙破壞以往慣例。
他指出,馬這番表態就證宣傳行銷明法務部二月十六日的會議,就是依照馬的「聖旨」所召開;法務部因此作成一般通案以「屬地原則」優先,還要外館搶人前先回報法務部,徹底犧牲國人獲得公平審判、程序正義的機會。
他痛斥,馬英九趕在卸任前另創新模式,就是要拘束即將上任的蔡英文政府。
李俊俋:法部宣傳行銷216結論貫徹馬意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指出,馬一開始的口徑是「政府已向陸方嚴正抗議,要求陸方儘速放人」,不過馬上就與法務部一致,證明法務部在二月十六日的會議結論,完全就是貫徹馬的意志。否則,法務部怎敢違背行之有年的「東南亞模式」?
徐永明:馬削弱我方談判強度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諷馬「露出馬腳」。他表示,馬的共同管理說,已違背過去處理類似事件的兩大原則,還在接受國際媒體專訪時表態,形同另類放棄台灣主權;更何況我方代表團正在中國交涉,宣傳行銷馬的說法也會削弱我方的談判強度,已嚴重且多方傷害台灣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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