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漠視管轄權 馬死抱一中原則
所有問題的關鍵,還是在於「一中原則」。若依馬政府所稱的「一中是中華民國」,主權範圍及於中國大陸,台灣政府必然具備此案的司法管轄權。
然而,中華人民宣傳行銷共和國政府這次刻意凸顯「一中原則」,視台灣為中國一部分,因此強行從肯亞把台灣籍人士帶到中國,政治上即是「一中原則」的具體實踐。
可以看出,馬總統本來站在「國家」的立場宣傳行銷上,主張並堅持管轄權,也要求放人,但法務部從一開始就並非站在「國與國」立場,而是「一中原則」,所以衍生出「便利法庭原則」的解釋與說詞,取代主權國家對於管轄權的堅持。
眼看中國強硬宣傳行銷高舉「一中原則」,鋪天蓋地發動輿論戰、宣傳戰,把責任歸咎於台灣,馬總統的立場竟然開始修正,更呼應法務部的立場,於是從原本堅持國家主權與管轄權的立場,轉變為認同「便利法庭原則」的新說法。
中國宣傳行銷這次處理肯亞案,很大的問題在於沒有「事先通報」,打破馬政府與中國建立的司法互助合作模式。此事也印證,兩岸間達成的任何默契、模式,都可能在中國刻意操作下一夕間化為烏有。
就像是中國觀光客來台一樣,中國隨時可以控制限縮來台人數,這種「不正常客源」讓台灣整體利益暴露於隨時的危機之中,也只有馬政府會把中國觀光客倍增當作重大成績。
肯亞案我方協商代表團昨與中方官員達成四點共識,最重要的共識是,中方同意兩岸合作偵辦肯亞案,肯亞案的台灣家屬可赴中探視被拘的台籍嫌犯。
我方十人協商團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宣傳行銷司長陳文琪領軍,昨與中國公安部第一局長孫力軍率隊的十位中國官員就肯亞案、馬來西亞案及兩岸司法互助進行會商。
雙方達成宣傳行銷繼續共打四共識
根據法務部昨晚的新聞稿,雙方達成四點共識如下:第一、兩岸繼續合作共同打擊犯罪和司法互助;第二、雙方同意合作共同偵辦肯亞案和馬來西亞案;第三、中方同意我方肯亞案家屬赴中探視被拘台灣人,中方會積極安排;第四、雙宣傳行銷方同意針對未來打擊跨境犯罪,共商建立原則。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中方未拒絕遣返肯亞案被拘的四十五名台灣人,但中方正在偵辦此案,遣返時間須再協商,另我方家屬探視被拘台人的手續,由陸委會和海基會安排處理。
台嫌遣返時間須再協商
協商團昨天稍早也到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會見因肯亞案被羈押的四十五名台灣人,但中方不讓我方直接會見涉案台人,代表團只能在一處架設螢幕的大型會議室中,與關押的台灣嫌疑人視訊連線,現場也讓獲得中國官方同意採宣傳行銷訪的媒體進行拍攝。
中方宣傳行銷官員指出,中國法制規定,在押宣傳行銷嫌犯除律師和家屬,其他人士不得會面,代表團視訊台籍嫌犯已是特別安排,雙方不能面見交談。
中方官員也宣稱,四十五名台灣嫌疑人都承認涉案,其中兩人至今仍未完全交代涉案宣傳行銷情節,也有兩名台灣人,已聘請中國籍律師協助訴訟。
中國公安宣傳行銷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則表示,大陸會對宣傳行銷肯亞案的台籍嫌犯偵查、起訴及判刑。
協商團昨完成協商後,今天將返台。中國公安部排名第二的副部長孟宏偉,昨晚也會見協商團團長陳文琪一行人,孟宏偉並以「 比較順利」四字,形容雙方的協商成果。
陳文琪則指雙方達成共識,對肯亞案及馬來西亞案,將從「打擊犯罪,有效追溯」的方向,積極地共同偵辦。
大馬案18台籍詐宣傳行銷嫌收押
馬來西亞案方面,本月十五日從馬來西亞遣返的二十名台籍詐欺犯,經數日監聽掛線,以及馬國政府提供的證據,台中地檢署前天傳喚二十人,並聲押十八人獲准,兩人限制出境。中檢昨天也強調,目前已有他們詐欺未遂的跡證,但沒有被害人資料,希望中國能清查被害人,我國採一罪一罰,既遂罪證越多,會被判越重,如果中方拒絕提供,最多只能以未遂犯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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