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影射洩密 文化部前次長告部長
化部去年爆發擬用公帑補助國民黨立委,每人配額250萬元,以護航文化部預算過關,文化部前政務次長邱于芸遭影射將此案洩漏給媒體,邱寄存證信函給部長洪孟啟自清,事後被免職,邱因而控告洪涉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昨以告訴人身分傳喚邱出庭應訊,近日將傳喚洪說明。
邱于芸提告 首度應訊
昨天下午二時許,檢方傳喚邱于芸到庭,庭訊約30分鐘;據悉,邱應訊時態度平和,表示自己遭影射是洩密者,並提出相關資料佐證澄清;邱應訊後步出庭外,有記者喚她「次長」,但邱立即回說:「不要叫我次長,我已經不是了。」記者詢問她是否會與部長和解?邱則表示:「我不知道,你問我律師。」
44歲邱于芸為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的女兒,擁有英國劍橋大學東亞系博士學位,專長為文創品牌管理、公共宣傳行銷關係維護、專案管理及設計思考,曾任政大商學院、傳播學院兼任助理教授、柯文哲青年公民思考營召集人,現為台北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助理教授。
《壹週刊》於去年九月爆料,文化部曾提案補助國民黨立委經費,以換取護航文化部預算,並刊宣傳行銷出:「各業務司具有時效性補助案,可撥經費做為執政黨委員補助費,以教文委員為主,每位委員額度約兩百宣傳行銷五十萬元。」內容,以及內部幕僚寫的便利貼做為佐證,引發文化部內部會議紀錄外流爭議。
事後,邱于芸被媒體影射疑為洩密者,邱寄存證信函給洪孟啟自清卻遭免職,她因而於臉書發文,認為受到「謀殺式的免職」,也曝光免職的《殺戮八小時》;且洪在立法院答詢時,還曾提到邱假單疑造假,並表示文化部有三個單位不敢將公文上呈給邱,怕羊入虎口,遭邱洩密;邱認為名譽受損,因而提告。
罹患巴金宣傳行銷森氏症的8旬老翁,強拉印尼籍女看護的手撫摸其下體,女看護受到驚嚇,老翁竟以「答應我的請求,我都買給妳」安撫她,還伸手摸胸;老翁被控猥褻卻辯稱,手、腳無法自由活動,怎麼可能猥褻她,不過台大醫院答覆,在有藥效下,李翁是有可能觸摸附近的人,高等法院昨依強制猥褻罪判他4月、緩刑2年。
判決指出,8旬李姓老翁3年前罹患巴金森氏症,兒子申請25歲印尼籍女看護蒂娜(化名)。蒂娜抵達李家首日,拿藥要給李翁服用,李翁一邊稱讚她很漂亮,同時摸她身體,還告訴蒂娜,若答應讓他摸,會買東西送她,蒂娜愣住不知如何回答,李翁突然強拉蒂娜的手觸摸其下體,蒂娜受到驚嚇縮手,並向仲介人員反映被強拉「摸鳥」。
晚餐後,李翁的女兒獲悉此事後,安撫蒂娜說「阿公年紀大了,妳不要怕」。不久,蒂娜替李翁按摩,他竟伸手觸摸蒂娜左胸,蒂娜雖一再閃躲,李翁仍多次故意觸碰。
當天深夜宣傳行銷,李翁數度假借尿尿,要求睡在一旁小床的蒂娜替他「服務」,但李翁始終尿不出來,李翁突然抱住蒂娜躺下,撫摸胸部。蒂娜不甘受辱,向外勞諮詢保護專線申訴,並報警。
翁稱手不自主 醫生打槍
蒂娜表示害怕被解僱,不願將事情鬧大,只希望李翁能收斂勿再犯。
李翁則指,罹患巴金森氏症,手、腳無法自由活動和行走,不可能碰觸蒂娜,怎麼可能猥褻她,但法官函詢台大醫院,台大醫院答覆稱,在有藥效的情況下,李翁是有可能施力抓住別人的手,或觸摸在附近的人,但無法靈活活動。
高院綜合相關人、物證認定,李翁涉猥褻女看護,但考量其病情,因此判刑。
旅美的余男45年前讀台灣大學時,曾因重感冒併發支氣管感染,一度病危,他不敢告訴家人,幸虧張姓學妹買補藥,5天來不眠不休照顧,將他從鬼門關救回,65歲余男迄今仍掛念學妹恩情,無奈2人失聯,所幸在台灣警方尋人高手王閔南協助下,2人昨在新北市警板橋分局相見歡,再續情誼。
感恩學妹買藥照顧
余男民國6宣傳行銷0年就讀台大,參加社團認識宣傳行銷張姓學妹,並結為好友,有一次眾人參加活動到南部山區,他感冒併發支氣管感染,送醫後一度病危,因怕家人擔心而未知會家人,所幸張姓學妹悉心照顧,讓他順利康復,繼續完成學業,但接著當兵、出國,從此與學妹失聯。
余男後來從事進出口貿易,常往返台灣、美國,他與妻兒定居紐約,有名胞妹住在台灣,今年3月余男計畫返台參加台大同學會,他自認年事已高,恐是最後一次回台,想當面感謝學妹的救命之恩,偶然上網發現新北市警板橋分局防治組警員王閔南的尋人事蹟,特地從紐約寄信求助王閔南。
余男告訴王閔南,他3月返台,停留2週,期盼能與學妹張女碰面,王閔南過濾戶役政系統,發現張女旅居加拿大宣傳行銷,警方聯繫上她在台親人,得知她3月剛好返台,在警方居間宣傳行銷聯繫下,2人昨在板橋分局見面。
事隔45年,見面之初,學妹對余姓學長沒太多印象,直到聊起在校園、社團點滴,往日記憶才湧上心頭,余男感謝學妹當年的照顧恩情,學妹不敢居功,還說事過境遷,不足掛齒,2人最後互留電話及LINE,再續情誼。
新北市45歲楊男及58歲曾男,23日上午騎乘偷來機車,在永和區永貞路飛車行搶65歲蔡婦。蔡婦回神過來,手上購物袋已被搶走,損失現金9百多元及眼鏡一副,警方昨將2人依搶奪、竊盜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楊男及宣傳行銷曾男為躲避查緝,在作案前,前往新店區竊取機車。得手後共乘贓車,並穿戴雨衣、口罩,犯案後棄車改搭計程車逃離。
警方前日前往楊男住處埋伏,趁他外出購物上前盤查,楊男坦承犯案,卻未供出同夥曾男。
偵訊時,警方出示2人犯案監視器畫面,才坦承與曾男聯手行搶。
楊男還說,原打算行搶後買毒品施打,但因僅搶得9百元,改買網路遊戲點數、啤酒及香菸,警方當場告誡,搶奪罪依法可判半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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