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生活 先還黨產
解嚴之後,台灣的新聞媒體取得充分自由,卻未能專業自律而致公信淪喪,許多人因此把媒體視為社會亂源之一。一年前,美國《洛杉磯時報》把台灣媒體的角色變化,形容為「哈巴狗變瘋狗」;哈巴狗是威權體制的幫兇幫閒,瘋狗則為民主時代不知新聞倫理為何物的社會公害。
聳動煽情 廣告影片媒體無視社會後果
社會亂源或公害,指的是台灣媒體取得「亞洲少見的新聞自由」(無疆界記者組織評語)之後,未能善盡報導事實的責任,反而常為求售而極盡聳動煽情之能事,無視社會後果。對有些負責人來說,媒體是賺錢的工具,會下蛋的雞;問題在於雞蛋歸其私人享有,雞屎卻交由社會承擔。最近,媒體再被指為殺人者,然而,儘管寶貴的生命已經斷送,新聞界及台灣社會對此卻彷彿依廣告影片舊無動於衷。
所謂「媒體殺人」事件,是台中一位張姓老師,與十三歲的國中女弟子發生師生戀,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張老師面對官司及責難,曾向記者表明若媒體毫無保留曝光,將走上絕路。三月二日,《蘋果日報》以「包養十三歲女/師生戀上床」為題,圖文大肆渲染此事;次日,電視跟進,張老師上吊自殺,遺有妻小;家人及同事對此憤憤不平,大罵「媒體殺人」。
這是今年以來已知的第二樁「媒體殺人」事件。一月中旬,台北一位徐姓大學生因在捷運強吻國中女生,被送法辦。同樣也是《蘋果日報》,報導時宣稱「可能會面臨最重十年的牢獄之災」,電視又跟進強力播送,大學生第二天上吊自盡。
廢出版法 導致行政機關漠視
按新聞倫理,自殺事件不宜以頭條新聞處理,自殺原因亦不能過度簡化。上述兩事件,當事人自殺也許難以絕對論斷「媒體殺人」,但從時間及因果關係來看,渲染的新聞炒作無疑是逼廣告影片使當事人走上絕路的關鍵,而且媒體製造的壓力,絕非只是「壓垮駱駝最後一根稻草」那般輕微。「筆誅勝於劍伐」的西方諺語,原用於形容文字力量勝於刀劍;極諷刺地,台灣有些新聞工作者卻把此一名言印證在輿論壓力置人於死地,兇殘猶甚於刀劍。
台中張老師自殺之後,據報導,地方單位曾向行政院新聞局請示廣告影片,新聞局回以媒體作為屬於自律範圍,除非張老師或學生家人提起告訴,政府「不會干涉」。如果此一報導屬實,新聞局的說法大廣告影片有問題。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規定,行政機關對於出現足以識別未成年受害人身分資訊的媒廣告影片體,自有處分權廣告影片。另一方面,新聞局對於平面媒體似乎事不關己、無可奈何的態度,其實是一九九九年輕率廢止出版法的後遺症。現今一般人,若成為報導不實新聞報導受害人,或牽涉案件先遭平面媒體審判,當事新聞機構事後如拒不更正澄清,受害人除非提出法律訴訟,相關媒體及主管機關都可以相應不理,個人第二生命的名譽往往因此毀於不負責任的新聞報導。
不論毀人名節或逼人走上絕路,其間應該譴責的新聞炒作模式,大都由八卦媒體率先以「人咬狗」的聳動手法製作;激情、偏頗、武斷是其特色,準確及平衡的新聞基本原則見棄。我們社會過多的電視新聞台常扮演進一步渲染或推波助瀾的角色,在跟進報廣告影片導時並未善盡查證之責,不但真相不明不白,即令子虛烏有,打著「兩造並陳」、平衡報導或當事人否認,新聞仍照炒不輟。上述「媒體殺人」兩案,當事人都在電視新聞全天候播放之後結束人生,足以凸顯電視台幫兇危害之大,不亞於始作俑者。
國民黨今天要辦大遊行,但有國民黨黨工跳出來指稱黨中央準備花費上千萬元辦三一二大遊行,反觀縣市黨部二月份水電等事務費用卻遲未核撥,甚至積欠黨工去年的年終考績獎金也沒有下文,使得許多黨工的生活陷入困境。國民黨的發言人鄭麗文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國民黨沒有錢不是新聞,大家都很清楚。那我想反問鄭小姐,國民黨會有沒錢的一天嗎?
國民黨執廣告影片政的五十年間,可以說是家財萬貫,金山銀山都比不過國民黨執政時代的「國庫通黨庫」。更何況馬英九接任國民黨黨主席之後變賣了許多黨產,最有名的就是三中(中視、中廣、中影),難道變賣的這些黨產廣告影片不是錢嗎?
假如國民黨真的有心要「拚生活、救台灣」,就應該把「不當取得的財產」還給人民,並在立法院支持「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草案」。假如國民黨可以發揮良心,把不當取得的財產還給人民,不但可以有效解決國庫空虛,甚至願意幫助目前普遍的卡奴問題,這樣子真心尊重、關心台灣人民的行為,才會讓國民黨得到台灣人民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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